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8:15    次浏览
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,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。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,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,面对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和要求,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(3月23日新华社)如引言所述,国家要发展,民族要前进,创新是关键,而文化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内生力量,当然也要创新。当前的中国文化创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,尊重价值规律也是创新的重要前提,并不是市场的全部。在市场经济下,似乎任何事物都能用来交换,都可以被拿来当作“商品”,但文化是个特殊的商品,它有着与普通商品不同的“价值功能”,即完全的“利益至上”和彻底的“公益情怀”都不是文化创新的方向。因此,文化创新要克服“重利”和“唯义”的两种倾向,特别是面对市场的各种诱惑,防止极端的利益至上主义是文化创新所要避免出现的偏激情形。关于市场的描述,有两观点,一是“市场万能论”,一是“有限市场论”。市场万能论是对市场的完全信仰,所有行为的效果都交给市场来评判,或者说是以“利益”为核心展开市商品的商场化动作;“有限市场论”则认为市场是有缺陷的,应该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,但又需要国家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的先天不足。通常情况下,我们一般都会赞成第二种观点,因为中国人一向是“中庸的”,不喜欢偏激的行为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理论却只是理论,那是“应然”的状态,是理想化的,我们往往会醉心于先满足利益的诉求,然后才去关注利益之外的东西,比如说公益。在文化创新过程中,以市场为导向是发展的主流,但它不是目的,文化创新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,让人民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。因此,“重利”和“唯义”都不是文化创新的健康发展模式,唯有将“利与义”的结合起来,以市场为导向,以惠民是根本,才有适合市场又顺应民心的文化产品。文化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商品属性要打上折扣。一般来说,既然是商品,就要接受竞争和淘汰的命运,但文化商品是个例外,它形式上是商品的,但内涵上是附加了很多商品之外的价值形态,如公益性。“商人重利轻别离”,这是致富之殇,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或者以牺牲道德为代价的例子举不胜举,商品不能兼顾“效益”和“公平”,不然你就很难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。但文化本性良善,它天生的悲悯情怀,让它肩负的使命远远大于财富积累,一边是市场指向的生存,一边是公益为本的责任,这是文化创新必须要面对的两难情形。在市场主导下,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,在文化创新中,“利”和“义”兼顾并非登天难事。